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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生、貯存危險廢物的單位及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要按照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)附錄A的規定設置危險廢物標志;收集、運輸、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、場所要按照《環境保護圖形標志——固體廢物貯存(處置)場》(GB15562.2-1995)要求,設置危險廢物警告標志;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要按照《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、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》(環發[2003]188號)要求,設置醫療廢物專用警示標志;醫療廢物轉運車輛要按照《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(試行)》(GB19217-2003)要求,設置醫療廢物轉運車標志。各類危險廢物標識牌由環保部門統一監制.